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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中,单位对于发包建筑安装工程,如何会计处理?单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建筑安装工程,如何会计处理?单位工程竣工,办妥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时,如何会计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


单位对于发包建筑安装工程,根据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应承付的工程价款,借记在建工程(建 筑安装工程投资),按照预付工程款余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按 照其差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 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单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建筑安装工程,按照发生的各项支出金额, 借记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贷记“工程物资”、“零余额账户 用款额度”、“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竣工,办妥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安装 工程成本(含应分摊的待摊投资),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