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我国将与哪些国家(地区)交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根据《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公告2017年第14号)规定
已承诺实施标准的国家(地区)相互挑选信息交换伙伴,双方均有意向的则可建立伙伴关系。中国将与尽可能多的国家(地区)建立信息交换伙伴关系。相关情况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