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非居民企业汇算清缴什么情况下可以顺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规定:“三、申报纳税
……
(九)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