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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如何选择适用会计准则?
根据
《
企业会计准则
第13号——或有事项
》(
财会[2006]3号
)
规定,
第三条 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相关法规
[财会[2006]1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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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会[2006]1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2006)
[财会[2006]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
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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