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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是指什么?小企业的存货包括什么?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如何确定成本?主要会计分录如何写?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规定,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1301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照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材料或商品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做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小企业已经预付货款的材料或商品验收入库后,根据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四)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或商品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或商品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月度终了,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按照材料或商品并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

1.对于已经付款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照汇总金额,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或商品,并按估计金额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的收料凭证,应按照发票账单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余额,反映小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

1302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原材料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三)生产经营领用材料,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出售材料结转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清查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的原材料,按照实际成本(或估计价值),借记本科目或“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1303库存商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小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业)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农产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库存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生产的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对外销售产成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购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照商品进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对外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1304包装物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都不在本科目核算范围内。包装物数量不大的企业,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内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包装物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包装物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自制验收入库的包装物,以及对包装物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生产领用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库存未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

1305低值易耗品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低值易耗品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