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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成本包括什么?小企业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如何写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规定,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301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实际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照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支付的金额,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二)材料或商品已经收到、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做会计分录;待办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小企业已经预付货款的材料或商品验收入库后,根据发票账单的应付金额,借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四)应向供应单位、外部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或商品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或商品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记“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月度终了,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或商品收料凭证,按照材料或商品并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

1.对于已经付款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照汇总金额,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或商品,并按估计金额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3.对于发票账单已到、但尚未付款的收料凭证,应按照发票账单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余额,反映小企业在途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采购成本。

1302原材料

(二)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

1303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