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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中,矿区权益是指什么?矿区权益分为几类?探明矿区是指什么?未探明矿区是指什么?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是指什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财会[2006]3号规定,

第四条 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取得的在矿区内勘探、开发和生产油气的权利。

矿区权益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探明矿区,是指已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未探明矿区,是指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矿区。

探明经济可采储量,是指在现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下,根据地质和工程分析,可合理确定的能够从已知油气藏中开采的油气数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2006)》(财会[2006]18号规定,


一、矿区的划分

矿区,是指企业进行油气开采活动所划分的区域或独立的开发单元。矿区的划分是计提油气资产折耗、进行减值测试等的基础。矿区的划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一个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

(二)若干相临且地质构造或储层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油气藏可作为一个矿区;

(三)一个独立集输计量系统为一个矿区;

(四)一个大的油气藏分为几个独立集输系统并分别进行计量的,可分为几个矿区;

(五)采用重大新型采油技术并实行工业化推广的区域可作为一个矿区;

(六)在同一地理区域内不得将分属不同国家的作业区划分在同一个矿区或矿区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