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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损失是专项申报还是清单申报?(2011)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必须经过申报才能税前扣除,在此,也提醒广大财务    同仁们引起足够的重视。具体申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清单申报,企业发生的《办法》列举的五项资产损失(主要是正常原因造成的)都应单按照清单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另一种是专项申报,企业发生的,除   当按照清单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的资产损失外,均应当以专项申报的方式进行。对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扣除。应当采取清单申报的几种情形,确实没有列举股权转让损失。我们认为股权转让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