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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 未分配利润是指什么?主要科目和会计分录怎么写?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规定,

第五十七条 未分配利润,是指小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本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3102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本年利润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月度终了结转利润,小企业可以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科目。将“投资收益”科目的贷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借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的贷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二)年度终了,应当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103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可按“应付利润”、“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根据相关规定,经投资者决议,小企业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四、年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明细科目(应付利润)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明细科目(未分配利润)。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小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