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财会[2006]3号)规定,
第六条 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企业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当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并考虑下列因素:
(一)所处经济、政治环境的相似性,包括境外经营所在地区经济和政治的稳定程度等;
(二)在不同地区经营之间的关系,包括在某地区进行产品生产,而在其他地区进行销售等;
(三)经营的接近程度大小,包括在某地区生产的产品是否需在其他地区进一步加工生产等;
(四)与某一特定地区经营相关的特别风险,包括气候异常变化等;
(五)外汇管理规定,即境外经营所在地区是否实行外汇管制;
(六)外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