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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保险基金需要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如何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社会保险法》建立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合并实施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基金的财务活动。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