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关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如何征收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