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规定,
第七十二条 小企业以当年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等剩余的税后利润,可用于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小企业(公司制)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