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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市场估值技术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如何披露市场估值技术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允价值计量使用的估值技术一经确定,不得随 意变更,但变更估值技术或其应用能使计量结果在当前情况下同样 或者更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一)出现新的市场。
(二)可以取得新的信息。

(三)无法再取得以前使用的信息。
(四)改进了估值技术。
(五)市场状况发生变化。 

企业变更估值技术或其应用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作为会 计估计变更,并根据本准则的披露要求对估值技术及其应用的变 更进行披露,而不需要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