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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财务报表中如何填列?会计报表附注中如何披露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财会[2006]3号)规定,

第二十三条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第二十四条 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所得税费用(收益)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

(三)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如果存在到期日,还应披露到期日)。

(四)对每一类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在列报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五)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与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二)》(财会(2006)18号)规定,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资产。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本期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商誉,借记本科目,贷记"商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

2221 应交税费

(三)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九)预交的税费
企业预交的税费,借记本科目(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于购买日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借记"商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6801 所得税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