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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如何确定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

第五条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第六条 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