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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如因发生 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等导致活跃市场的报价未能代表 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如何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规定,

第二十五条 第一层次输入值为公允价值提供了最可靠的证 据。在所有情况下,企业只要能够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的报价,就应当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

(二)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如因发生 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等导致活跃市场的报价未能代表 计量日的公允价值。


第二十六条 企业在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对相关资产或负债 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当根据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对第二层 次输入值进行调整。这些特征包括资产状况或所在位置、输入值 与类似资产或负债的相关程度(包括本准则第三十四条(二)规 定的因素)、可观察输入值所在市场的交易量和活跃程度等。
对于具有合同期限等具体期限的相关资产或负债,第二层次 输入值应当在几乎整个期限内是可观察的。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
(一)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二)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
(三)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 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
(四)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是指通过 相关性分析或其他手段获得的主要来源于可观察市场数据或者 经过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输入值。
企业使用重要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第二层次输入值进行调 整,且该调整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是重要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