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评协〔2017〕54号)规定,
第十一条 执行涉及实物期权评估的业务涉及的实物 期权主要包括增长期权和退出期权等。
第十二条 增长期权是指在现有基础上增加投资或者资产,从而可以扩大业务规模或者扩展经营范围的期权。 第十三条 退出期权是指在前景不好的情况下,可以按 照合理价格部分或者全部变现资产,或者低成本地改变资产 用途,从而收缩业务规模或者范围以至退出经营的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