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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会计分录怎么写?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规定,

2301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小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应交税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二)应交消费税的主要账务处理。
4.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因受托代销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随同金银首饰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于向委托交货,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