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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小会计准则中,小企业利润表如何衔接?

根据《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财会[2012]20号)规定,

(二)利润表
小企业执行新准则当年“利润表”的“上年金额”栏内各项目数字,应根据上年“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内各项目数字经调整后填列,即原制度下“利润表”项目与新准则规定的“利润表”项目如有不同,应将原制度下“利润表”各项目数字按照新准则规定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列。执行新准则当年的“利润表”应按新准则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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