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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应该如何假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应该如何假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号)规定,

第三十三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负债,应当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负债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负债在转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履行义务。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自身权益工具,应当假定在计量日将该自身权益工具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而且该自身权益工具在转 移后继续存在,并由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取得与该工具相关 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