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
第八条 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