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财会[2006]3号)规定,
第三条 合并财务报表中,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2006)》(财会[2006]18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