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规定,
第四条 基金财务管理包括以下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确保各项基金应收尽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二)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严格编制基金决算,真实准确反映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核算分析,积极稳妥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四)加强基金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完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