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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如何处理?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规定,

第二十七条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
第二十八条 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使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保持一致。
子公司的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期间另行编报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