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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中, 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计息办法如何确定?利率如何确定?

根据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规定,

第四十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款实行统一计息办法。对存入收入户和支出户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对存入财政专户的存款,利率比照同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管理。

财政部门应按月或按季度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制定财政专户资金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