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财会[2006]3号)规定,
第九条 未探明矿区(组)内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而将未探明矿区(组)转为探明矿区(组)的,应当按照其账面价值转为探明矿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