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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在首次执行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规定,

第十五条 对于在首次执行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