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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建账的管理机关如何确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7 号)第十五条规定:“按照建账户流转税征收权的归属划分建账管辖权,即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和管理;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