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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时重组各方相关交易应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四、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
(三)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 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