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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纳税人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四条规定:“条例所称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USHUI.NET®提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

一、关于土地、房屋权属转移

  (一)征收契税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