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财会14号)规定,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各种类型的金融工具,但下列各 项适用其他会计准则: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的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其披露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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