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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时,政府会计主体对于外购的公共基础设施,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规定,

第十四条 政府会计主体外购的公共基础设施,其成本 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公共基础设施交付使用前所 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 业人员服务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