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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规定,
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
资产损失
,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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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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