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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企业所得税
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第条规定:“二、关联企业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行为,投资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于投资协议生效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
六、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
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此前尚未处理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符合财税〔2014〕116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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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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