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77号)规定,
一、增值税
对用体育彩票收入建设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所需的体育设施项目,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区别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其适用税率计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根据财税字〔1998〕12号规定,
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