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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时,根据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表,如何对破产宣告日余额调整?会计分录如何写?

根据《企业破产清算有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3号)规定,

(二)破产宣告日余额调整。

1.关于各类资产。破产企业应当对拥有的各类资产(包括原账 面价值为零的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已摊销完毕的无形资产等)登 记造册,估计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按照其破产资产清算净值对各资 产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
 
2.关于各类负债。破产企业应当对各类负债进行核查,按照第 六条规定对各负债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并相应调整“清算净值”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