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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在什么时间报税?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哪里办理认证及稽核比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号)规定:“第十三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一律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十四条 中国铁路总公司应当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次月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请稽核比对。
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的进项税额,应当在季度终了后的第一个申报期内申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