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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从事外语培训的机构,是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我们按照3%的税率交营业税;营改增后,税率变为6%,我们税负上升很多,请问有没有什么政策能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2016年7月8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林枫副司长、收入规划核算司郑小英副司长、纳税服务司韩国荣副司长、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李伟副司长访谈
您提到的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6月18日,我们会同财政部出台了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
营改增
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68号
)
。在这个文件里,已经作出了规定,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您反映的税负上升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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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财税[2016]6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 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2016年7月8日上午9:30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等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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