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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向境外的一家企业提供研发服务,按照现在的规定可以享受零税率,听说在申请退税时,要先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请问怎么办理?

根据2017年3月2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在线访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的规定,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应按照下列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一)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退税开户银行账号”,必须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的银行账号之一。
(二)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三)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出口货物劳务,且未办理过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