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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北京市民,我前段时间卖房子,中介告诉我差额交税需要以前的购房发票,可是我的发票怎么也找不到了,中介说那就得全额交,我这个房子刚满两年,以前买的时候也挺贵的,要是全额交税负太重了,有什么别的办法么?
根据2017年3月27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在线访谈。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
增值税
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
)
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
增值税
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因此,如果您遗失了发票,还可以通过能够证明当时缴纳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从销售额中扣除不动产的买入价。具体的计算方法在73号公告中有明确的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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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7年3月27日15:00,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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