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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交易所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优惠政策的同时是否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第二条规定:“4.黄金交易所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返的优惠政策,同时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5.对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

USHUI.NET®提示:根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7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 ,

 1.对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有关规定执行。

  2.对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销售且发生实物交割并已出库的标准黄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期货交易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