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一天
5
.
00
一个月
19
.
90
(日常价:
30. 00
)
买一送一
一整年
99
.
00
(日常价:
300. 00
)
联系管理员人工服务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发票检举人领取检举奖金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令第18号)第十六条规定:“检举人应当在接到领奖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
其他
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检举人逾期不领取奖金,视同放弃奖金。”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