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52-6623-5191
登录/注册
最新
扶持政策
税种专区
税收专题
行业专区
地方法规
法规库
实务问答
VIP专区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务问答
前往VIP专区 精确搜索
个人办学者将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批复
》(
国税函发〔1998〕738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于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取得的所得,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
个人所得税
。据此,对于个人办学者取得的办学所得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应依法计征
个人所得税
。”
请登录 查看或下载全文
相关法规
【国税函[1998]7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有奖纠错
导出
打印
提问
收藏
匿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