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电话:133-3505-7288

个人将汽车租赁给公司,900元/月,租期一年,按月支付,900元以下是不是免征税,如需缴纳增值税,个人该如何计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65号,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