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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也是购买方,取得了销售方(取得了兽药经营许可证,销售生物制品企业)按照简易征税3%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购买方)能正常抵扣这个进项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