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森林资源资产》的通知》(中评协〔2017〕41号)规定,
第十八条 采用市场法评估森林资源资产时,应当考虑: (一)森林资源资产市场的活跃程度,市场提供足够数 量可比森林资源资产交易数据的可能性及其可靠性; (二)森林资源所在地域的差异性对森林资源资产交易 价格的影响; (三)森林资源资产的用途和功能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四)不同林分质量、立地等级、地利条件、交易情况 等因素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