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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基建结束投产,但是因工程结算问题,导致部分原基建期工程款于2016年5月1号之后才开票,施工单位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可以抵扣该进项税吗?若能抵扣,是一次性抵扣还是分两年抵扣?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
16
〕36号
)
附件1《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以下称
营改增
)试点,建筑业、
房地产
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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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更改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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