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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有无关联交易,所有的企业都要报送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吗?

根据《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10]9号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文件规定,只是实行查帐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填报,在打开申报表的初始,对话框提示企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对外投资和对外支付款项,如果选择“否”即不需要填报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