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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运营公共自行车取得财政拨付的运营经费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
增值税
有关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
文规定,目前只有中央财政补贴才是不属于
增值税
应税收入,不征收
增值税
。其他的财政补贴应该增收
增值税
。具体补贴适用的税率要参照企业运营的业务,以及补贴的征税品目确定。
因此,企业运行公共自行车,取得的不属于中央财政的补贴,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
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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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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